正确答案: B
B、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
题目: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这样写到:马布里有权利得到委任状:拒发委任状侵犯了他的权利,他的国家的法律为此对他提供救济。同时他又判决最高法院无权发出法院强制执行令。“合众国宪法的词语确认和强化了这一应成为所有成文宪法的本质的原则,即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都受宪法的约束。该命令(指麦迪逊的命令)必须予以撤销。”根据美国遵循先例的原则,该案件确立的美国宪法原则中,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解析:作为美国法律史上的里程碑事件,“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是考生必须要掌握的法制史内容,因为通过这一案件,美国联邦法院拥有了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真正确立了美国的“权力制衡”原则,使得司法权大大增强。该案确立的司法审查的宪法原则主要包括:宪法是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经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很明显,选项B是错误的。选项D是对以上原则的综合概括,所以也是正确的说法,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主要包括:()
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也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
法典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德国民法典》的特点。正如题干上所指出的,《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因此,本题的选项B"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的,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公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与之相矛盾。因此,四个选项中B项为《法国民法典》的特点,AC项均为《德国民法典》所独有的特征。四个选项中D项表述错误。所以,正确选项是AC项。
[单选题]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D、其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解析: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司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多选题]下面对英国制定法的理解正确的有:()
在整个体系中,制定法居于次要地位,起补充、解释、整理修改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
在中世纪就已经确立了制定法的效力优于判例法的原则
如果没有制定法,其整个法律体系依然可以独立存在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英国制定法的地位。在英国法的整个体系中,制定法居于次要地位,它只起补充、解释、整理修改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虽然在英国法体系中,随着国家的发展,制定法的比重不断增加。但英国法中如果没有判例法,就不成其体系;如果没有制定法,其体系依然可以独立存在。从制定法和判例法的效力上看,英国在中世纪就已经确立了制定法的效力优于判例法的原则。当判例法与制定法发生冲突时,制定法的效力优于判例法;同时判例法的发展也不能否定制定法的效力,制定法却可以修改普通法和衡平法。英国现代的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法不管多么好,只有通过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重新肯定"之后,才能进入英国法的体系,从而成为英国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不通过这个过程,制定法就不能变成真正的法。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