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誓死捍卫公共财产的义务

题目:在宪法中规定公民义务,是我国宪法的一大特色,下列各选项中,关于公民义务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解析:考查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中不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誓死捍卫公共财产的义务,且按照价值权衡原则来说,生命权一般高于财产权,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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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宪法与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

  • 解析:《宪法》序言中明确强调:"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作为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宪法,其规定的制度为国家的基本制度,因此,宪法中规定的文化制度也是基本文化制度。故A选项正确。对于B选项,很多考生误选的原因,是认为《魏玛宪法》之显著成就,体现在其提出的公民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保护上,故将其成就局限于经济领域,而忽略了其在文化制度方面产生的巨大影响,事实上《魏玛宪法》也有许多对艺术、科学、教育等文化领域的相关规定,而且是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故B选项正确。文化教育的权利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有关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有关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教育方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受教育权,文化活动主要表现为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故C选项正确。D选项的错误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我国基本的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自由、文学艺术创作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权利,并不包含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其次,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将其定性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从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利,而不属于文化权利。故D选项错误,当选。

  • [多选题]甲未经乙的允许将专属乙的某专利用于自己产品中,乙得知后将其告上地区法院。甲自知如果按正当程序必定败诉,便找到在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庭的朋友丙,希望能够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调和"下,结果果然甲在诉讼中胜出,甲随后送给丙一辆崭新的马自达跑车,丙欣然接受。本案中,关于丙的定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丙接受财务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丙裁判乙败诉的行为构成枉法裁判罪

  • 解析:司法工作人员丙贪桩枉法,对明知甲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为徇私而违反法律规定,判其胜诉,使其免受法律惩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枉法裁判罪。依照《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丙某构成受贿罪和枉法裁判罪,择一重罪处罚,应以枉法裁判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是特殊规定,择一重罪处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数罪并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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