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的代表 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
题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列哪些代表组成?
解析:《宪法修正案》(2004)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所以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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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乙、丙两国企业均向甲国出口A型钢材,丁国向甲国出口B型钢材,A型钢材和B型钢材在税则上属于不同种类的产品。甲、乙、丁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丙国不是世贸成员。依《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列违反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是哪几项?()
甲国给予来自两世贸成员的A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
解析:本题考查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惠国待遇。A不违反,A型钢材和B型钢材不是同类产品,因此,给不同的关税并不违反最惠国待遇。B不违反,丙国不是世贸成员,因此,甲国给予来自乙国和丙国的A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是不违反最惠国待遇的。C违反最惠国待遇,给予两世贸成员的同类产品以不同的关税。D不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对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倾销进口征收反倾销税。
[单选题]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其妻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侦查人员获得的下列证据材料中属于传来证据的是:()
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
解析:本题考查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B属于传来证据,A、C、D属于原始证据。
[多选题]张某与李某同为某村村民,两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解析:本题考查立案条件与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相关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相关规定,控告人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因此,C项正确。
[单选题]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是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可中止、中断、延长
解析:考查期间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民诉解释》第127条的规定,D项正确。
[多选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性的关键措施,2014年11月的《行政诉讼法》修改,为此提供了较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下列关于我国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表述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有权制定机关提出依法处理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解析:考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C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AB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分别为《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64条、第67条。
[单选题]关于完善立法体制,下列选项中哪一项说法不正确?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人大讨论决定
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立法体制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2)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3)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4)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因此,选项A说法不正确。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解析:本题可能成为争议题。A、D均有可能作为正确选项,官方给出的答案为A。(1)依《物权法》第19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本题中,甲与乙签订《协议》的内容就是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由此可知,登记在乙名下是甲乙均同意的,不属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同时,甲乙约定是乙代甲购房,所以不属于借款购房;而且即使登记在乙名下,甲也可以根据协议请求乙过户,故A、B、C选项均错误。当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借名买房的情形,多认可实际购房人有权请求登记的名义人确认其所有权,并转移登记,若依此,则A可以被认为是正确选项。(2)因为甲乙协议的存在,乙无权将房屋未经甲的同意就过户给他人,否则就属于无权处分,但鉴于房屋登记在乙名下,丙有理由相信该房屋实际归己所有,故乙如果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符合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丙可以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