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由于某地冬枣丰收,并且冬枣的储存期限很短,某农产品供销公司命令采购人员加班收购,每天每人工作时间达13个小时 某机械厂承接了一份订单,如果不能及时完工,机械厂将支付巨额违约金,机械厂命令工人加班加点地工作,每人每日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
题目:以下用人单位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解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选项的情形符合第42条第1项,B选项的情形符合第42条第2项,所以AB选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不应选。《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劳动法》第41条中的"生产经营需要",是指"来料加工、商业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等情况",根据第41条的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每日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C选项中采购人员每天工作13个小时,D选项中工人每天加班超过4个小时,并且未与工会和职工协商,所以均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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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矿工丁某在看管矿井通风设备时,私自拆卸其中的一些零部件归己所有,不顾可能会损坏设备的正常功能,结果导致整个设备工作失灵,使井下千余名矿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并使矿场的正常生产秩序被破坏,经济损失近万元。丁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性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依据《刑法》第114、115条的规定,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方法,本题中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实施这一违法行为而放任另一犯罪结果发生,亦构成与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单选题]高某非法拘禁陈某,并致陈某重伤,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本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本案中,高某非法拘禁陈某,致其重伤,可能判处的法定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的时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因此A错误,B正确。本案的审理期限最多为一个半月,故C错误。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D错误。
[单选题]李某(17周岁)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万元。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由于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审理,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医药费2万元。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本案中的民事判决部分,上诉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所以,A、D均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所以C正确。《刑诉解释》第301条第2款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另行审理,上诉期限也应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所以B错误。
[单选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进行哪些与诉讼相关的行为:()
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履行法院判决
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D项正确。
[多选题]对于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解析:考察一审普通程序的具体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单选题]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
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2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故C项错误,AB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