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法的适用过程没有排除道德判断 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的标准并不相同 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是有所重合的
题目:细心照顾患病丈夫张某10年的妻子李某,因实在忍受不了脾气暴躁的张某的长期虐待,在一次张某拿着榔头追打她的过程中,从张某手里夺过榔头将其活活打死,随后投案自首。当地乡邻闻讯后联名请求司法机关对李某从轻处理。最后法院根据事实和违法情节综合考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对此案例,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解析:考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C选项错误,法律与道德因调整目的等方面不同,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属于过度解读,法律在个别情形下不符合道德习俗并不能表明其整体性缺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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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2014年5月23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坚定信念、服务为民、忠于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爱岗敬业。《意见》要求健全完善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其中包括下列哪些方面?()
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
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
律师践行职业道德的监督管理机制
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考核奖惩机制
[多选题]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樱花公司70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笔债务责任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如果该笔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郭凯敏先生滥用股东权利所致,由此导致德胜公司难以清偿该笔债务,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郭凯敏与德胜公司一起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德胜公司也可以主张郭凯敏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该债务是由于凯旋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则樱花公司有权主张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一起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如德胜公司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濒临破产,则债权人樱花公司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以及在德胜公司享有的股权
解析:考查对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理解。题目中凯旋为德胜的股东,德胜为凯旋投资设立的公司。德胜的全部财产包括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深圳的财产、注册地萨摩国的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凯旋的决策错误,并不构成滥用股东权利和法人人格的情形。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题中全部财产即为深圳和萨摩国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财产。B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2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B选项中郭凯敏为凯旋公司的控股股东,但是相对于德胜公司来讲,郭凯敏是第三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主体中并不包含实际控制人,故债权人不能主张郭凯敏与德胜一起对其承担责任,B选项错误。而选项中的第二个说法--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的说法是正确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21条。C选项错误,决策失误并不构成滥用股东权利,股东凯旋不符合《公司法》第20条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凯旋公司与德胜公司不应一起承担连带责任。D选项错误,依据公司法原理,凯旋投入德胜公司的财产已经属于德胜公司所有,而凯旋享有的是相应的股权。故执行股权是正确的,但公司财产属于德胜,凯旋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