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以上都是
题目: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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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之.对外放弃债权行为的效力。《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因此,合伙人之一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单选题]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的权利。
执行和监督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单选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下列处理方式不符合规定的是()。
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民事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无权强制执行对方财产,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