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交警处罚违章行人 钱某乘出租车去商场

题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

解析:考查法律关系。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朋友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朋友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选项A是错误的。张某与吴某间的赌博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张某所欠吴某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这种债务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选项B也是错误的。交警处罚违章行人,属于行政法律关系。钱某乘出租车,就与出租车公司之间产生了合同关系。因此本题中选项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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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

  • 解析:根据《刑法》第434条规定,军人在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成立战时自伤罪。A项正确。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处罚共犯(教唆犯、帮助犯)需以处罚正犯(实行犯)为前提,如果刑法不处罚正犯,就更不应处罚共犯。这是因为,教唆、帮助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是间接的,实行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是直接的,如果刑法不处罚实行行为,就更不应处罚教唆、帮助行为。B项中,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自我伤害身体,并不构成犯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在刑法对实行者(正犯)不处罚的场合,对实施帮助的人(共犯)更不能进行处罚。所以,帮助有责任能力成年人自伤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项说法正确。C项中,60周岁的人属于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其自我伤害身体,并不构成犯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在刑法对实行者(正犯)不处罚的场合,对实施教唆的人(共犯)也不能进行处罚。因此,受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仅成立保险诈骗罪。C项说法错误。D项,未成年人身体遭受危险,父母负有救助的作为义务,即使未成年人遭受的危险来自其自伤行为。如果父母有能力救助而故意不救助,导致儿子死亡,则构成不作为犯罪。至于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则应考察生命所面临的危险是否紧迫,生命对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行为是否会立即导致他人死亡等因素。

  • [单选题]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 解析:《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丙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若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甲公司从乙对丙的债权中优先受偿,地位类似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所以,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D正确。《物权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因此,乙公司清偿主债务,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即甲公司提供的保证消灭,乙公司提供的债权质权反担保也消灭,A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未通知丙公司,则债权转让对丙不生效,丁公司不能向丙主张,B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所以甲、乙间不能约定选项支中的流质条款,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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