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若小孙未得到县工商局明确拒绝的答复,法院不能受理起诉 小孙应对县工商局处理其申请有法定职责负有举证责任 若县工商局提出其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小孙应负有举证责任

题目:小孙想在一个市场设小摊点卖蔬菜,与市场管理者办好手续后,向县工商局申请执照,并请县工商局能尽快办理,但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得到答复。小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解析:考查举证责任。本题为选非题。选项B的说法符合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CD选项则不符合。A项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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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发现甲部、乙部2001年联合制定的规章与丙部2003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两部规章所规定事项均在各部职权范围内,且与上位法不抵触。就法院一般应如何选择适用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应优先适用甲、乙两部联合制定的规章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国务院部门之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选择适用:(1)适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部门规章规定;(2)与上位法均不抵触的,优先适用根据专属职权制定的规章规定;(3)两个以上的国务院部门就涉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联合制定的规章规定,优先于其中一个部门单独作出的规定;(4)能够选择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裁决。故B项的说法正确。

  •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是:()
  • 案件证据不足,须传新的证人到庭或继续调查、取证的

  • 解析:考查审理程序的延阻。《行诉若干解释》第51条。

  • [多选题]有关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确定和保护的制度。所以CD正确。根据证据规则,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不须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故A项错误,B项正确。

  • [多选题]行政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有:()
  •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同时被告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 解析:考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决。主要有以下情况:(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2)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多选题]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出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质证。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哪些?()
  • 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未取得,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原告或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 解析:考查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2条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1)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也就是ABC三项,同时意味着属于经质证后予以采信的证据。D项在程序上违法,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的规定,不能将其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 [多选题]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 [多选题]某市工商局以某公司无合法证明,冒充国产品牌计算机进行非法销售为由,没收某公司一批计算机。某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供了这批计算机技术指标,某市工商局则提供了某省商检局对其中一台计算机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指标,应附有说明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对计算机进行鉴定时,可以指定有关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0条的规定,提供专业技术资料等书证的,应当附加说明材料。故A的说法正确。根据第62条的规定,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人民法院不予采纳被告的鉴定结论。故B的说法错误。原告某公司提供证据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不是承担举证责任。故C的说法错误。D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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