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二者均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二者均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因此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过于自信过失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因此考虑到危害结果不发生
题目: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相似与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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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甲从停泊在公海的走私船上购得匕首、大砍刀、手铐、仿真枪枝一批,价值30余万元,运到我国境内销售,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同时,某甲顺便购得伪造的美元10万元,一并运到我国境内,加价后出售给他人。某甲的行为
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假币罪
解析:参见走私罪司法解释。本案情形不属于走私武器弹药。出售假币是走私的后续行为,不需另外定罪。
[单选题]乙某持甲某的借条要甲某还钱,甲某不仅不还钱,反而指使丙某、丁某将乙某强行扣留在一暗室里,并对其进行殴打,直至乙某交出借条承诺用不索还。才将乙某释放。
甲某构成抢劫罪
解析:绑架与抢劫的区别。因为是当场抢取,所以仍是抢劫罪。
[多选题]刑法分则对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具体罚金数额的,罚金的最低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未成年人减轻处罚的,不能少于500元
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数额的
处以与违法所得为或者犯罪涉及的金额相等的罚金
以违法所得为或者犯罪涉及的金额为基础,处以一定比例或者倍数的罚金
解析: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单选题]某甲家中一只箱子和若干财物被盗,箱子当时就在附近的公共垃圾桶中被找到,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某甲认为是窃贼所藏,日后必然来取。就产生了报复窃贼的念头。把箱中物品取出,装入一个拉发的爆炸装置,放到原处。后来,一个清洁工清除垃圾时发现了箱子,打开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某甲的行为()
构成爆炸罪
解析:理由:因为该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危害公共安全。
[多选题]甲从别处购得伪造的空白发票联1000张,每张都开出金额为1000元的发票,意图将它们出售给他人,甲将它们放在自己公文包里,2012年12月3日夜晚乙入室盗窃,盗得一部电脑、两部手机以及装满伪造发票的公文包。乙回到住所发现公文包里装的都是伪造的发票,但是仍然放在自己家中。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属于预备形态
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乙的行为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解析:参见《刑法》第209条第4款和刑法第210条之一的规定。
[多选题]吴某经营服装生意,在经济来往中欠供货商50万元,工人工资又迟迟不能发放,迫于无奈的吴某向银行贷款,但遭到拒绝。吴某遂找到资产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其中一名人员行贿2万元要求作虚假的产权证明,吴某以该证明作担保骗得银行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吴某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吴某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解析:参见《刑法》第164条和第175条。
[单选题]刘某从事食品销售工作,为了谋取利益,销售一种名为"泡椒牛板筋"的食品,但该食品配料标签上没有载明存在牛筋,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刘某的行为:()
因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危险犯。参见《刑法》第143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多选题]经营餐饮业的赵某,为了节约成本,购买了一百万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准备使用之前,有关部门查获了赵某的这种行为,如下判断不正确的是:()
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构成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罪
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我国刑法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64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ACD当选。
[多选题]被告人吕某在担任扬州市新世纪黑豚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广告对本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作虚假宣传,并造成养殖户重大经济损失。则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吕某可以构成虚假广告罪
如果吕某构成虚假广告罪,那么需要本案情节严重
解析:本题考查虚假广告罪的具体运用。我国《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5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人身伤残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