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5月15日

题目:甲食品公司出卖一批食品于乙公司,双方于2016年5月1日订立合同,合同注明:“食品所有权在乙公司支付完货款后转移”。乙公司于当年5月5日支付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规定于5月10日将食品运至乙公司,乙公司验收并接受食品,并于5月15日付清剩余货款。按照规定,这批食品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 133 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法第 134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该题针对“动产交付”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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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王某因长期出国工作,将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画交给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访的客人也都以为这幅字画是李某的。后李母生病,需用钱动手术,李某四处筹钱未果,遂将该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并不知情的张某。王某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张某家中,便向张某索要。对本案的认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

    李某应赔偿王某的损失

  •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和动产的善意取得。李某只是该幅字画的保管人,其无权处分该幅字画,但张某购买该幅字画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因此,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李某赔偿。

  • [单选题]甲乙是夫妻,其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乙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2014年1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甲乙离婚,判决房子归乙所有,但乙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甲把该房子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给丙办理了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月1日-3月1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乙

  •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物权法》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乙所有,因此,乙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 C 错误。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以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选项 D 错误。【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相邻关系只能发生于()
  •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


  • [单选题]某画家为买房,向乙借款10万元,并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一幅山水画交给乙作担保。乙对该幅画享有()
  • 动产质权


  • [单选题]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给债务人至少()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 2个月

  • 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和债务人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

  • [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各自所占的份额均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丙主张将此房内部进行豪华装修,甲表示赞同,但乙反对,经查,甲、乙、丙之前对此情形并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因甲和丙的所占份额部分已经达到了2/3以上,因此甲和丙可以进行装修

  • 解析: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丙三人的关系是按份共有,并且同意的份额已经达到了2/3以上,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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