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题目: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管理人自收到乙公司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予以答复,视为解除合同;选项C: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公司才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选项C显然不符合题意;选项D:继续履行的花费属于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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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且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共有15位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总额为2300万元。其中某银行的债权额为500万元,有债务人的房产作抵押。当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有8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950万元

  • 解析:债权人会议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C、D项:债权人未过半数,不能通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300-500=1800万元,A项未达到1/2以上。

  • [单选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内,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2年

  • 解析: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单选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内,有《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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