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若刘某明知房屋买卖合同有害于李某债权,则李某可行使撤销权

题目:张某欠李某10万元,到期未归还,后被李某起诉至法院。现查明张某全部财产如下:房屋三间,价值8万元,存款2万元。诉讼中,张某以3万元价格将房屋卖于刘某。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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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是()。
  • 公诉人

  •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 [单选题]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若杨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 解析: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 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 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 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单选题]甲企业于2014年1月4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张某作为甲企业的债权人,同时是甲企业的债务人,欲将债权和债务抵销,于是向管理人申请。则下列债务申请抵销不会被驳回的是()。
  • 张某欲将其债权60万元抵销于2013年3月15日欠甲企业的债务60万元

  • 解析:本题考核抵销权。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选项A);(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选项C);(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选项D)。

  • [多选题]王某、李某、刘某、武某拟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刘某负责租赁公司办公所需场所。因公司尚未成立,刘某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韩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无论贸易公司是否成立,韩某均可请求刘某承担清偿责任

    贸易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房屋,韩某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 解析:本题考核发起人责任与公司责任的区分。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A正确。公司成立后对上述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贸易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韩某才可以请求贸易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而非当然的就有权请求贸易公司承担清偿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刘某和贸易公司之间不是连带关系,韩某不能请求刘某与贸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王某、李某与武某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该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主体,因此,韩某无权要求他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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