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21岁,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等条件,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D
  • 章某与李某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章李二人构成绑架罪既遂

  • 解析:章某与李某属于共犯,其中章某是该绑架罪的主犯,李某属于绑架罪的从犯。章某与李某的绑架罪均属于既遂。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一方面,由于绑架罪是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是否实现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另一方面,作为共犯中的帮助犯,李某的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 [多选题]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
  • 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 解析: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规定,A项中的甲为某国企总经之妻,C项中丙为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他们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受贿的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项中的乙为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属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根据前述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岗在职为请托人谋利,双方约定,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即必须“事先约定”。而D项中丁与该公司并未事先约定,是该公司为表示感谢他“自作主张”送给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故丁不构成犯罪。

  • [单选题]章某是某建筑公司经理,其所在公司为某税务局修建办公楼,由于税务局负责人更替等原因,办公楼交付使用后,长达两年要不回建筑施工款。遂向该地财政局部门负责人李某送礼10万元,请求帮助协调解决,李某答应帮着协调解决,李某未来得及跟地税局协调解决,地税局就向章某公司支付了建筑款。问章某、李某行为性质()
  • 正确答案 :A
  • 李某构成受贿罪,章某不构成犯罪

  • 解析:章某为单位利益而向他人送礼10万元并非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是为了要回公司的合法劳动所得。李某虽然是财务局负责人,但是其利用自己职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取他人贿赂,并允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 [多选题]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又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则下列对钱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CD
  • A、钱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C、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D、钱某的行为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 解析:《刑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本案中,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钱某用假币交纳房租的行为,因为其在交纳时是将假币当成真币来使用,房东也以为钱某交纳的是真币,因此该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的行为。而钱某与债权人许某约定,用2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这时钱某和许某对该7万元是假币的事实心知肚明。因此实际上是许某用3万元真币向钱某购买了3万元的假币,钱某构成出售假币的行为,而许某构成购买假币的行为。因此钱某在购买假币后,还有使用假币和出售假币的行为。许某的三个行为,应当将前两个行为结合在一起考虑,即钱某购买假币后又使用了假币,应当按照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后来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因此对钱某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 [多选题]某院校法学院学生王甲和刘乙在学习挪用公款罪时对该罪中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应当如何理解产生了分歧,则王甲和刘乙的下列理解,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D
  • A、王甲认为,挪用公款归任何自然人使用均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D、刘乙认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挪用公款归自然人使用,不论该决定是以单位名义作出,还是以个人名义作出;也不论该自然人具有什么身份,均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二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不要求该个人为自己谋取了利益,即可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三是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只有作出该决定的个人为自己谋取了利益,才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否则不构成。在本题中,A项认为挪用公款归任何自然人使用均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正确,应当选。B项认为为了牟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归自然人使用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与A项冲突,违反了规定,错误,不当选。C项认为只有为了牟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并不要求该个人谋取了私利。因此C项错误不选。D项认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正确,当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D。

  • [单选题]柳某与胡某是好朋友,一日胡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胡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胡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胡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胡某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 A、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 解析:本题的关键问题在于,柳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中止的时间要求。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消极地停止,还需积极的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并且,只有有效地阻止了死亡结果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本案中,柳某已经将所窃取的钱如数放回胡某家中,从表面上看,似乎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这里涉及到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问题。盗窃罪一般以是否达到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既遂标准,柳某的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既遂的标准了,犯罪既遂以后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柳某其后将钱自动放回原处的行为是盗窃既遂后的悔罪表现,而不是犯罪中止。因此,本题应选A。

  • [单选题]有关假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 D、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 解析:《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A选项不正确,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不是监狱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因此,B选项不正确。《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是从假释之日而不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故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答案是D。

  • [单选题]甲某利用假的“公安工作证”,身着仿制的警服,冒充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借口发廊搞色情按摩,以审讯的名义将发廊的服务小姐带入旅馆,要求其承认卖淫事实,否则就要尝尝苦头,要么就要对他也服务一下,先后对4名服务小姐实施强奸行为,并以罚款的名义要求发廊老板交5000元罚款才能放人,先后共骗得发廊老板交付的人民币20000余元。甲某的行为()
  • 正确答案 :A
  • 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 [单选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葵某借到H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葵某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葵某某在被抓捕时,开枪拒捕,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一名。则葵某的行为构成()
  • 正确答案 :D
  • 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单选题]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没有拘役所的地区,由()执行。
  • 正确答案 :D
  •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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