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按3%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
题目: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14年3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原价16万元,2008年购入),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规定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未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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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原则是( )。
财政、公平、经济
解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原则包括:财政原则、经济原则、公平原则。
[单选题]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6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减免的相关内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单选题]一家专门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2012年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2014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假设仅是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50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0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是第3个纳税年,所以2014年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 )万元。
87.165
解析:3.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分摊税款=650-325=325(万元)。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二级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5×420/(420+1500)+0.35×160/(160+320)+0.3×600/(600+1800)=26.82%,所以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325×26.82%=87.165(万元)。
[单选题]下列凭证中属于自制原始凭证的是( )。
收料单
解析: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各种报销和支付款项的凭证,其中,对外自制凭证有现金收据、实物收据等;对内自制凭证有收料单、领料单、支出证明单、差旅费报销单、成本计算单等。
[单选题]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2015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50万元。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期间费用中列支广告费450万元、业务招待费15万元、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
(2)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付职工福利费20万元,支付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
(4)7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购置设备投资额81.9万元,预计使用10年,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5)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得税后利润230万元,尚未入账处理。
已知三项经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年终汇算清缴时,该企业应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16.27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2015年该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77.84X25%-81.9×10%(投资抵税)+5(境外补税)-150(已预缴)=16.27(万元)。
[多选题]政府直接显性债务包括( )
乡镇财政债务
欠发公办学校教师工资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并销售A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度有关涉税资料如下:
(1)销售A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合计收取117000元,款项已收到。
(2)销售A产品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0元。
(3)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将自产A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00000元,对外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元。
(5)企业转让一栋陈旧库房,取得转让收入1000000元,该库房的账面净值100000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税费支出555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销售A产品给一般纳税人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正确处理为( )。
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