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甲公司与职工王某约定,王某到某著名高校进行为期1年的企业管理学习,甲公司负担5万元的学习费用,王某学习结束后须在甲公司工作至少3年以上,王某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公司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乙公司与所有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均约定职工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数额为1年工资的总额 丙公司分立为两个新公司,新公司要求丙公司的原职工竞争上岗,淘汰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丁公司系一高科技公司,丁公司与负责开发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签有保密条款,约定职工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

题目:用人单位的下列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是: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支付违约金的,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以A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B选项中乙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依第34条,丙公司发生分立,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由新分立的两个公司继续履行,因此新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从事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所以D选项中丁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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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
  • 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

    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 解析:考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1)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2)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3)调整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4)能够反复适用;(5)表现为规范,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来实现目的和作用;(6)接近于立法程序。

  • [单选题]甲因外出,将自养的宠物波斯猫交由邻居乙代管。该波斯猫平时非常温顺。在乙代管期间,其好友丙带自己3岁的儿子丁来家做客,丁在乙家的地毯上玩耍时被该猫突然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200元。对该损失,应如何承担?()
  • 解析: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此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因为甲为该猫的所有人。乙为无偿保管人,乙无重大过失,故不承担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由乙承担。因为乙为该猫的管理人,该猫处于乙的控制之下,应负无过错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由甲乙负连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为,在此损害中,甲、乙、丙均无过错,均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摊该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在该损害事件中,丙尽到了自己的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乙为无偿保管人,且在该保管行为中不享有任何利益,其不存在承担责任的基础。《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应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不是一种连带责任,而是一种选择责任。要么由饲养人负责,要么由管理人负责。故由甲承担责任为宜。因为甲是该猫的所有人,对该猫的损害负无过错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的标准是:
  •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C选项正确。

  • [单选题]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6月1日,付款行为A银行。2013年3月1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票据权利转移至丙公司"。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2013年3月15日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2013年3月16日丙公司向A银行通知挂失止付,2013年3月1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13年3月18日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 如在公示催告期内,张某持该汇票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是票据权利人,汇票上显示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解析:1.考查附条件背书的法律效果。《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考查票据权利的救济。根据《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3.考查公示催告的效力。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4.《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5.考查票据丢失时的权力救济。《审理票据纠纷的意见》第36条规定:"失票入因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遭到拒绝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告为与失票人具有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票人、拒绝付款的票据付款人或者承兑人。"《审理票据纠纷的意见》第38条规定:"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向人民法院说明曾经持有票据及丧失票据的情形外,还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相当于票据载明的金额。"

  • [单选题]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 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或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和危害事件发生,而实施的强行限制相对人权利的行为。《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三)扣押财物……"可知,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本题中,区公安局当场扣押孙某烟花爆竹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扣押,因此该行政行为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性规定。同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七)制作现场笔录……""实施前"意味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批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不得事后补办报批手续。据此,执法人员不得在返回分局后才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故A选项错误。而制作现场笔录的要求适用于所有行政强制措施。据此,区公安分局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故B选项正确。同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选项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同法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据此,区公安局的扣押行为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故D选项正确。

  • [单选题]关于西周的契约法规与婚姻继承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 解析: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周礼》载:"听称责(责同债)以傅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傅别"。故A项正确。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周礼》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故B项错误。 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而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宋代婚姻的缔结主要受以上三个因素的限制。故C项错误。 西周时期在制定"七出"的同时,还包含"三不去"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女子符合"三不去"中的条件之一,其丈夫或公婆则不能休妻,D项太绝对。故D项错误。

  • [单选题]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开庭审理时,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属于审判长的职责,而不属于书记员的职责,选项A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未经当事人双方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也需要经过当事人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该问题上法院没有裁量权,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可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3款规定,定期宣判的,宣判后法院应立即发给判决书,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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