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B、甲在乙的腹部扎了二刀。急忙送乙到附近一家医院抢救,该医院称血库没有血,无法抢救,建议到另一医院。到另一医院后,该医院护士称外科大夫均不在,无法抢救,建议其到第三家医院。到了第三家医院后,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该医院的医生说,如果当初第一家或者第二家医院接诊,采取止血措施,不在路上耽误这3个多小时,乙某是不会死亡的。建议他们告第一家和第二家医院医疗事故,请求赔偿。 C、甲向乙茶杯中投放0.5克毒药,丙向乙的茶杯中也投放了0.5克毒药,二人并不知道彼此的行为。乙喝茶后中毒死亡。经鉴定认为,该种毒药的致死量为1克。 D、甲向乙的茶杯中投放某种毒药0.2克,乙恰巧那天醉酒回家,喝下茶杯的水后中毒死亡。经鉴定认为,该种毒药的致死量为0.5克,0.2克本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在乙严重醉酒的作用下,发生死亡结果。
题目:下列哪些情况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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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乙、丙三人看见山坡散放着一群羊。三人就把羊群赶到山的东面隐藏起来。并商量由丙某回家取钱作路费,将羊群运到外地销赃。丙某回家取了路费,顺便叫上丁某。丙某、丁某到隐藏羊群处与甲某、乙某会合一同将羊运到县城销售、分赃。后来经查证,该羊群是新疆建设兵团农8师152团10连所有,他们在山的东面隐藏羊群处并未出10连的地界。丁某的行为属于()
盗窃罪共犯
承继的共犯
解析:共犯认定。中途加入他人犯罪活动,即使没有事先通谋,也可以成立共犯。但是,事先没有同谋,在他人犯罪既遂以后加入(帮助的),则不成立共犯。本案丁某加入时他人犯罪没有既遂,所以能成为共犯。如果既遂的,丁某则成立赃物罪。
[多选题]关于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对于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解析:本题考查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参见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多选题]吴某经营服装生意,在经济来往中欠供货商50万元,工人工资又迟迟不能发放,迫于无奈的吴某向银行贷款,但遭到拒绝。吴某遂找到资产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其中一名人员行贿2万元要求作虚假的产权证明,吴某以该证明作担保骗得银行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吴某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吴某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解析:参见《刑法》第164条和第175条。
[单选题]朱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使用"剑南春"、"五粮液"、"泸州老窖特曲"的商标及包装物,生产了大量的假酒,后被公安查获。经查朱某获得违法数额达至1万元左右。对朱某的行为应如何评价?()
某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解析:本题考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具体运用。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69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