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哪些职务?
  • 正确答案 :AB
  • 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同一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 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 [单选题]下列关于检察官的刑事责任和纪律责任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C
  • C、王检察官因为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罚,那么对他不能给予开除处分

  • 解析:检察官的纪律责任是指检察官违反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工作纪律应当承受的纪律处分,检察官的刑事责任是指检察官因职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注意的是,检察官违法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和劳动教养、治安管理处罚的,不能免除纪律责任,即要承担“双重责任”。所以选项A和B的说法是正确的。另外,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检察官凡因犯罪而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都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故意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同样给予开除处分。过失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本人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能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不予开除,但必须给予撤职处分。C项中检察官因故意犯罪而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所以应当予以开除,所以C项错误。《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也规定,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与降级或撤职处分,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 [多选题]关于法官的任免和任职资格,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A、王法官认为自己不适合当法官,提出辞职,被院长否决,理由是:作为法官是不能够提出辞职的

    B、刚满22岁,已经做了1年法官的小流,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向组织提出要参加省高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C、小记被开除了公职,他是法律专业硕士毕业生,曾经从事法律专业工作2年,准备考取中级法院的法官

    D、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任免

  • 解析:根据《法官法》第8条第8项的规定,法官享有下列权利:(八)辞职。所以选项A中院长把法官看作终身制,且不得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同时,《法官法》第9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选项B中小流热爱学习,积极要求提高业务素质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他21岁就做了法官,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错误。另外,《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选项C中小记虽然学历很高,而且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但是因为他曾经被开除过公职,这是担任法官的禁止条件,所以他是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因此选项C错误。《法官法》第11条第6款规定: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所以D也不正确。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法官的任免机关也是司法考试中比较难记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 [多选题]依据我国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检察官应当被辞退?
  • 正确答案 :CD
  • C、张检察官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已经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D、因检察院机构进行调整,原来在批捕科的范检察官拒绝检察院将他安排在政治处

  • 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43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三)因检察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选项A中王检察官虽然连续旷工17天,但他是因为遇到了泥石流这样的不可抗力,所以属于正当理由,因此不应当予以辞退。选项B中,李检察官在一年内累计旷工24天,但是尚未达到法律要求的最高期限30天,所以也不应当辞退。选项C中,张检察官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已经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符合《检察官法》第43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予以辞退。选项D中,范检察官拒绝检察院将他安排在政治处,应当视为拒绝检查机构给他的合理安排,这种情况下也应当予以辞退。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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