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离休工资
题目:以下是离休工人陈某的各项所得,其中()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由此可知,ABD不正确,它们分别属于该条的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C项属于该条的的第7项所规定的情况。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土地用途如何分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条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故本题答案为C.
[多选题]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多选题]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多选题]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
有偿使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
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解析:《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证券公司是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A是《证券法》所允许的,不应当选。《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因此B是被《证券法》禁止的,应当选。第137条第3款明文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所以C也是《证券法》所禁止的。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所以D也是《证券法》所禁止的。
[单选题]假设吴某在向原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2日不辞而别,即到某私营企业乙工作,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原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企业无权要求乙企业赔偿下列哪些损失?
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原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损失仅仅指的是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故D选项符合题意。
[单选题]周某于2001年2月投资设立一个从事水产品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周某因身体原因委托何某管理企业事务。委托合同约定:何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1年5月何某见市场上水产品的价格下降,遂与渔民甲订立了20万元的水产品的交易合同。甲按时履行了交付水产品的义务,但该个人独资企业却没有按照合同支付价款。甲遂与该企业发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受周某委托管理企业,代表企业订立合同,买卖合同有效,应依照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