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E
有一般立功表现的丙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戊故意伤害李某
题目: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量刑情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选项A错误。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项B错误。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选项C正确。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选项D错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项E正确。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在侦查过程中,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直接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技术侦查措施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措施。搜查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所以选项C不符合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无权实施。所以选项E不符合规定。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对其自身债务,()。
应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乙对丙的10000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即丙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即乙负担。所以选项C错误。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 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所以选项 E 错误。
[多选题]甲企业为国有工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甲企业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甲企业和乙公司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的提交。选项C、E属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
[多选题]纳税人甲2010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占应纳税额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11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元,甲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解析:1.本题考核逃税罪的认定和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题中甲不构成逃税罪。2.本题考核抗税罪。如果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一个行为既构成了抗税罪,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行为特征,应按照刑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即应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本题考核假释的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4.本题考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既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本题中税务人员重伤,不能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公诉案件中,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多选题]甲公司(位于A市甲区)租用乙公司(位于B市丁区)的一辆东风牌轻型卡车,用于货物运输。租赁费用3万元,租期3年,双方没有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的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甲公司与某修理厂(位于A市乙区)于该市丙区订立了一份汽车修理合同,约定修理费5000元,汽车修理完毕后该企业领取汽车时支付。后来,汽车在该修理厂位于该市丁区的一个修理点修理完毕。该企业前去领取汽车时,称其资金困难,过1个月再支付修理费。但修理厂不同意,并不让该企业取走汽车。过1个月后,该企业仍未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甲公司与乙公司没有就租金的支付进行约定,如果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当年的租金
甲公司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的,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甲公司逾期不支付的,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解析:本题考核租金的支付。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单选题]下面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合同内容
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选项A说法错误。
[单选题]田某欲将自己的智能手机赠与高某,并在与高某签订赠与合同时将智能手机交付于高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田某不可以撤销对高某的赠与并请求高某返还财产的情形是()。
田某、高某关系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