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题目: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解析:(1)选项A: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务人、债权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选项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3)选项C: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4)选项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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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张某作为债权人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得及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B、张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张某可以补充申报,但是,已进行的分配,不得对其补充分配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单选题]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当事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保管合同
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属于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3)选项C:抵销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提出行使,管理人不得主动主张债务抵销;(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单选题]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错误的是()。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多选题]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张某与甲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张某2007年曾经担任过甲公司的财务顾问
张某的妻子现任甲公司的监事
解析:选项C: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才界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对债务人生产用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
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
解析:(1)选项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对企业暂无保留必要的担保财产,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同意,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担保权;(2)选项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单选题]2014年5月1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无权撤销的是()。
2013年5月1日,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无偿转让给乙公司
解析: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才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