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题目: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民诉解释》第11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专属于中国法院管辖,而选项B是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确定级别管辖应考虑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职能分工,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管辖恒定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确定管辖因素变化的影响,选项D属于专属管辖制度,而不是管辖恒定制度,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案件,在法庭调查中要涉及质证的问题,对此,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

  •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 [单选题]甲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于2014年2月22日考验期满,其所在服刑的监狱于当日上报了将死刑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2月24日,甲因为同监狱的乙无故辱骂他而将乙的一只眼睛打瞎。对甲的行为应当:()
  • 以无期徒刑和故意伤害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 解析:本题考查死缓犯的执行制度。《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甲是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故意犯罪,只能将新犯的罪判处刑罚后与无期徒刑进行并罚;无论故意再犯新罪距离考验期满多近,只要是在考验期满以后,都不能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单选题]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

  • 解析:本题需注意: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不适用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规定。A项考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入境。《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入境。"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不是外国公民,入境时不需要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凭我国护照等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即可入境,A项说法错误。B项、C项均考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4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属于财产登记事务,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身份,并不一定要持有身份证方可办理,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D项考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出境。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因此,对于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如果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则不准出境,并非不区分情况一律不准出境,D项表述过于片面,说法错误。

  • [单选题]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两头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人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 解析:本题涉及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对于动物致人损害,应理解为是由于饲养动物的独立行为致人损害,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由于人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动物致人损害,不存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本题中,甲牛将乙牛撞下桥摔死,是由于甲、乙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因此,应按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C。

  • [多选题]李某被甲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 一审宣判之后,被告人在上诉期内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原判决发生效力之后,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有哪些?()

  • 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解析:1.本题考查抗诉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2.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3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题中,作出终审裁定的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只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故选C、D。 3.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所以.B、C当选。又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D错误。

  • [多选题]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主犯包括:()
  •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在一般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在聚众性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本题四个选项所说的情况,都符合主犯的条件。

  • [单选题]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信用卡上的余额为抢劫数额

  • 解析: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下述两个特征的:一是提供给家人用,二是相对隔离,也可以认定为"户"。因此,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在运营中的大、中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因此,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C项,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因此,C项说法错误,当选。D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 [单选题]关于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正确说法是:
  • 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解析:《刑法》第234条: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处罚。

  •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

  • 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第1款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4条第1款,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并无权修改港、澳基本法,A错误。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