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C、党某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题目:张相村某单身男青年党某,从人贩子石某手中花2千元人民币购得一个女子施某,打算将之作为自己的妻子,在买得施某后,党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行为,但是施某即便如此,也一直不愿和党某一起生活,党某见施某无心和他在一起,便在买得施某1个月后放走施某,不阻碍施某返回原居住地,还给了她一些路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刑法第241条第1款到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该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按照施某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对党某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他的强奸行为,仍应当以强奸罪论处。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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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 解析:《刑法》第25条明确规定,共同过失不属于共同犯罪。A项中应单独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B项中的甲属于事前无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刑法》第198条明确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不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C选项正确。D选项中的甲也是一种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构成渎职罪中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

  •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 A、甲是乙的司机,一日乙去洽谈生意途中连遇红灯,乙怕迟到,命令甲闯红灯,结果轧死一人,撞伤两人

  •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上述《解释》的第2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情形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因此,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刑法》358条第3款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B选项中乙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单独定罪处罚,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07条规定,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C选项中甲的行为成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单独处罚,不是与乙构成共同犯罪,C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六)将之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乙的行为单独构成销售赃物罪,而不是与甲构成共同犯罪。故本题的答案是A。

  • [多选题]山西某矿山生产的包工头苏某无证经营,雇佣20人进行煤炭开采,由于苏某在购置的生产设备和采取的防范措施上存在的隐患,结果发生地下瓦斯爆炸,造成1死2伤,对于此次事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B、苏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未受害的其他17人构成犯罪

    D、苏某不构成犯罪,因为必须罪刑法定

  • 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了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其中,重大伤亡是指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者虽然不足5万元,但是情节特别严重,使正常的生产秩序收到严重破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经过修正案的修改,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从原来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扩大到从事生产、作业的一切人员,把刑法修订前难以处理的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体、包工头和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都包括在内;所以苏某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修正案(六)之前的罪名,故BD错误。C项的其他17人因为题中未表明他们有在生产设备和防范措施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以不应当构成犯罪。C项错误。

  • [单选题]下列情况中,可适用假释的有()
  • 王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中确有悔改


  • [单选题]某国有企业会计吴某于1999年4月20日偷偷从单位拿出10万元购买体育彩票。1999年4月27日,吴某的彩票中了特等奖,获利500万元。吴当天就将10万元还给单位。关于吴某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 C、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即使时间短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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