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牛合同。甲将一头牛交付乙,后来乙请人宰杀牛后惊喜得到牛黄100克,卖后获价8000元,甲、乙就该牛黄发生争执。依《合同法》:()
正确答案 :C
牛黄款归乙所有
解析: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孳息归属问题。依民法原理,孳息所有权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归原物所有人。对买卖标的物孳息的规定,依《合同法》第163条之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牛黄为牛的孳息,但牛黄在牛被宰杀之前不为独立的物,而为牛的部分。甲将牛交付给乙,依法,牛被宰杀之后取得的牛黄,即归属买受人乙所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则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正确答案 :ABC
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提前收回已借贷款
解除借款合同
解析:本题涉及借款人银行的监督权及相关措施问题。依《合同法》第203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多选题]甲因贪图便宜,承租了乙的一处危房,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但甲一次性支付了租金,甲承租后,欲解除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C
甲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甲享有任意解除权
甲解除合同后,已付租金可要求返还
解析:本题涉及不定期租赁的认定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租赁物承租人的解除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215条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则为定期租赁合同,而非不定期租赁。对于定期租赁,当事人双方不享有任意解除权。对于危房租赁,依照《合同法》第233条之规定,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也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已经解除,已付的租金则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当然有权请求返还。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多选题]甲开发公司有一套商品房房,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将该房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甲又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该房过户给丙,乙、丙均向甲支付了房款。在向丙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后,该房因不可抗力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D
乙应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责任,但可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丙不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责任,但有权向甲主张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
丙因甲不能交付房屋,可向甲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解析:甲与乙丙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两份买卖合同均有效。因甲已将房屋交付给乙,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5条的规定,乙应承担该房屋灭失的风险责任。因甲将该房屋过户给了丙,导致甲不能将房屋过户给乙,甲构成因自己原因而导致的事后履行不能,构成违约,乙可向甲主张所有权转移不能的违约责任。丙不承担房屋灭失风险责任,因为房屋未交付给丙。虽房屋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但该灭失发生在交付期限届满后,表明房屋不能交付是因为甲将房屋交付给乙造成的,是因为甲违约而导致的不可抗力灭失,不能免除甲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因为甲事后履行不能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存在合同订立时的欺诈、胁迫等原因,故乙可主张解除合同而非撤销合同。丙因甲不能交付房屋,可主张解除合同。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多选题]甲有三套商铺分别租与乙、丙、丁,经甲同意,乙、丙、丁分别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装修与房屋形成了附合,后因甲与乙的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合同提前解除及丁租赁届满装修物还有价值,在装修费的分担上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甲与乙的合同无效,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甲与丙的合同解除后,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解析:本题A选项中,涉及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问题。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不属于添附行为(添附基于错误而产生),故A选项错误。对于装修费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无效,如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则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故BC选项正确。对于租赁期间届满,装修物还有剩余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不存在补偿问题,以防过渡装修,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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