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7日

题目: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的期限是()。

解析:选项B体现了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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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是()。
  •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

  • 解析: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划分标准是诉讼标的,而非诉讼请求。无论是必要共同诉讼还是普通共同诉讼,都可以有多个诉讼请求。

  • [单选题]洪某系裕华区东府中心村村民。因所住房屋已破旧不堪拟大修,遂向区规划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翻修房屋。区规划局作出不予批准决定。洪某遂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局作出维持区规划局不予批准决定的复议决定。洪某遂向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规划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区规划局批准其翻修房屋要求。诉讼期间,区规划局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东府中心村规划布局图复印件,该规划布局图由区政府批准和保存。洪某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明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关于本案法院处理和证据提交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若法院认定洪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洪某的起诉


  •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甲欲把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企以外的第三人,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如乙不同意甲将其份额转让,则乙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份额

  •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的转让以及入伙与退伙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除合伙 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入伙的新 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川南商业公司与川北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南北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公司出资13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包括不动产900万元,机器设备100万元。川北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中只有100万元是货币出资。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股份每股1元。在2010年5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结束后,公司办理了设立登记。张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任公司的副董事长。2011年公司税后利润是1500万元,公司尚有前一年未弥补的亏损200万元。2012年3月,为了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准备与岭南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就合并的相关问题,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某召集。张某于2012年3月10日电话通知各股东于3月20日到公司参加会议。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公司合并的决定,只有股东徐某表示不同意合并,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大会经过决议,同意由公司收购徐某的股份。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 解析:1.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应当由发起人至少认购公司股份总额35%的股份,采用募集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所以公司注册资本要一次缴足,不存在首次出资问题。两公司出资为(1500万元+1300万元)=2800万元,每股1元,则认购股份为2800万股。2800万÷35%=8000万元。2.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选项B、C都不属于创立大会的职权。3.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所以选项D错误。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选项E错误。4.本题考核公司收益分配制度。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所以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内审结

  • 解析: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多选题]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的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 解析:一般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第三人过错不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E错误。特殊侵权的适用方法上与一般侵权不一样,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而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即先推定加害人有过错,然后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故D错误。

  • [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有()。
  • 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 解析:股份有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对于A项,属于普通决议事项,不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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