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生产化学制剂的乙厂生产的一款制剂,该制剂的储存要求非常高,由于注意事项过于烦琐,无法在包装盒上全部列明,乙厂遂在包装盒上注明"储存注意事项见盒内使用说明书",并且在盒内的使用说明书上详细列明注意事项 生产电器的丁厂以极低的价格处理一批库存电冰箱,并明确表示这批电冰箱无法正常制冷

题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经营者的做法正确的是:

解析:A选项中,甲厂虽然在产品上标示"敏感皮肤者慎用",但是未明确说明敏感皮肤者使用的后果,所以做法不正确。B选项中,由于包装盒上无法将储存注意事项列明,所以乙厂标明注意事项见盒内说明书,说明书上详细列明了注意事项,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虽然不能确定丙厂生产的牛奶被投毒,但是也不能确定没有被投毒,丙厂应采取积极措施,如报告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警示消费者,但是丙厂只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没有被投毒,而不采取任何措施,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中,虽然丁厂销售的处理电冰箱不具有制冷功能,但是丁厂在销售时已明确说明,所以丁厂的做法没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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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钟某到银行取款时,将被害人陈某遗留在自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密码修改后拿走,并先后多次用该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4万余元。对钟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钟某作为非法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并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意味着不允许必要的差别

  • 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解释的理解。A项中,文理解释理由并不绝对优先于其他解释理由,需要具体分析。C项中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指刑法人人平等,是司法上的人人平等,并不包括立法上的人人平等。

  •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
  • 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 解析:犯罪的形态是犯罪的终局形态,所以各个形态之间不能互相转化。本题的四个犯罪都已经既遂,即使恢复原状也不能恢复成犯罪中止形态。选项A:拐卖儿童罪是以控制儿童而不是出卖儿童为既遂,所以甲的犯罪已经既遂。选项B:绑架罪是以控制人质而不是勒索到钱财为既遂,所以乙的犯罪已经既遂。选项C:参加恐怖组织罪是以参加恐怖组织为既遂,所以丙的犯罪已经既遂。选项D: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以超出3个月未还为既遂,丁已经超过3个月,所以丁的犯罪已经既遂。故,本题的四个选项都不能构成犯罪中止。

  • [多选题]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 解析:甲是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其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这一行为说明甲是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的渎职犯罪。所以,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选项A正确。间接正犯是指将他人作为工具,他人完全没有规范意识,仅仅是被利用的纯粹的工具的罪犯。乙是警察,显然不可能是被甲利用的、纯粹的工具。乙和甲是共犯关系。所以,甲不是间接正犯。甲指使乙违法使丙无罪,甲只有一个实行行为,故不应实行数罪并罚。选项C错误。乙的行为确实同时触犯了3个罪名。但是,(1)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之间具有法条竞合的关系,特别法优先。所以不能认定乙构成滥用职权罪。(2)乙的徇私枉法行为同时触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对此应该按照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由于后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3年有期徒刑,所以前罪是重罪。故,对乙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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