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申蓓虽在分娩后1年内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受理 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董楠出售《爱你一千年》侵犯了申蓓的物权和著作权
题目: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恶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恶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依《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故A选项正确。依《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故B选项正确。《爱你一千年》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创作的油画作品,属于合作作品,该油画属于著作权的载体,两人也属于油画的共有人。董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爱你一千年》,依《著作权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董楠不仅侵犯了申蓓对于油画的物权,而且侵犯了申蓓对油画的著作权中的使用权。故C选项正确。依《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可知,对董楠吸毒恶习,申蓓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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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三是某县花石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其触犯刑法的抢劫罪,原选区选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罢免张三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罢免张三的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必须经原选区选民的哪个比例通过?
过半数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多选题]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京望建筑集团,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一行人生活陷入困境。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李民一行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京望集团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及迟延支付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对于该争议的举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民一行应就与京望集团存在劳动关系和欠薪数额举证
李民一行无须举证,由京望集团举证
如果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属于京望集团掌握,则京望集团拒不提供应承担不利后果
解析:1.A选项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正确。B选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5条规定,正确。C选项符合该法第7条规定,正确。D选项符合该法第9条的规定,正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故ABD选项正确。
3.《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A选项正确。该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故B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多选题]关于法与社会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法律的变迁要同社会的变迁同步
法律并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而是社会的一部分
解析:社会是个复杂的统一体,法律是社会的一部分,法律的变迁要同社会的变迁相适应。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并不是把法律作为唯一的调整规范,忽视其他社会规范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挪威乙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瓷器的合同,采用CFR贸易术语,甲公司按期在装运港装船,但未向乙公司发出装船通知。此时,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乙公司来函称未办理货物保险。依相关国际公约和惯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乙公司可向甲公司提出索赔,因其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乙公司未办理保险
甲公司没有安排投保的义务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投保。AB对,在CFR术语下,卖方没有义务安排投保。但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是其重要义务,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C错,为混淆项。本题没有投保,因此,乙公司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