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温某涉嫌一起重大的贩卖毒品犯罪案件,鉴定人马某出庭作证,马某因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以下对马某的保护等问题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
马某因履行作证义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解析:本题考查证人作证的相关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能够享受补偿的是证人,并非鉴定人,故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故B、C、D项正确。
[多选题]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哪些事项?()
正确答案 :BC
张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张某的合法收入数、实际财产数以及二者之间的差距为30万元以上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问题。在一般教材中,证明对象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而在具体案件中,证明对象则是具体的、明确的。因此,在思考这类题目时,一定要把抽象的证明对象理论同具体的犯罪构成结合起来。回答本题的关键也就在于,一定要搞清楚本题的主旨在于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不是要证明受贿罪。在明确此点后,还须知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上述分析,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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