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题目: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解析:(1)选项AB:动产可以抵押、质押,但不动产只能抵押;(2)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3)选项D:以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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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规定,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法律要求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起诉,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该一定时间是()
C、15日
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异议登记。根据规定,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单选题]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解析: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物权取得非自他人之手继受而来。典型的原始取得如基于对无主物的先占而取得所有权,依自己所有权而取得原物孳息,通过建造取得房屋所有权等。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权利自前手继受而来,包括继承和转让等。本题选项A中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是继受取得,选项BCD都是原始取得。
[单选题]2009年11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9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9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10年4月,因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汽车被依法扣押,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