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材料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2015年4月24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张德江发表讲话指出,同前两年相比,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难度和要求也在增大。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必须更加积极、更加主动做好立法工作。一要着力抓好中央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保证顺利出台;二要及时调整常委会立法规划,使常委会立法工作更好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四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注意防止产生法律"好看不管用"的现象。(据新华网北京2015年4月24日电) 材料二:2015年3月15日上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实施15年以来进行的首次修改。针对本次立法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求是》杂志2015年第8期撰文指出,修改立法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现实要求。新时期我国的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相辅相成。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是前所未有的。各方面的改革举措,许多都涉及制度体制层面的问题,都涉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以及相关授权、批准、备案等活动。这就迫切要求我们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法律稳定性与改革变动性的关系,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修改立法法,通过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正是顺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要求。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法体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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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工资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 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所以,B项正确。

  • [多选题]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产生于人类社会自身的需要,但是通过法律的施行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也会对社会的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法律是社会运转的一种重要调整机制。法律对社会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 法律直接导源于人性需求,产生于人的本质需要,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的社会化需要

    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规范一旦规范化、确定化、制度化后就必然落后于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通过法律的方式实现社会关系的变革能够改变这种状况,法律能够推进社会变迁

    法律能够通过强制力进行制裁或者补偿,解决社会矛盾,处理社会纠纷,从而解决社会冲突

    法律本身的生成特征决定了法律是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存在,因而法律能够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

  • 解析: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是社会运转的一种重要调整机制。主要表现如下:法律形成社会共同目标和价值;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满足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需要;法律推进社会变迁;法律解决社会冲突。

  • [单选题]1902年于海牙订立的《离婚及分居法律冲突与管辖权冲突规范》第2条第1款规定:"离婚的请求非依夫妻的本国法和法院地法均有离婚理由的,不得提出。"该条规范属于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的哪种类型?
  • 重叠型冲突规范

  • 解析:单边冲突规范是其系属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或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双边冲突规范是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选择型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适用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重叠型冲突规范是其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因此该条冲突规范属于重叠型冲突规范,D为当选项。

  • [多选题]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的,适用中国法律

  • 解析:依《涉外解释(一)》第17条,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A错,B正确。又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C错误。依该条第2款,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正确。

  • [多选题]下列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除特定情形外,法院受理后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采取书面审查方式

    对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只有行政机关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解析:考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选项A、B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55条、第56条规定,选项C、D符合《行政强制法》第57条、第58条。

  • [单选题]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6;6

  • 解析:考察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多选题]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 解析:甲并没有伤害乙的故意,乙虽然被路过车辆轧死,但甲对此只能是过失或者意外事件。B项错误。甲见楼下没人后向楼下扔木板,可见其预见到了其行为可能发生损害后果,因此不属于意外事件。甲仅是看了一下楼下而未采取其他确认楼下无人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C项错误。方法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该项中,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不属于方法错误。D项错误。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致其被飞刀扎死应属于意外事件。A项正确。

  •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 解析:《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有权行使约定解除权。但是,虽然《通知》经过公证,但是其内容并非意在解除并购协议,而实质是督促甲公司依约履行义务。此处的公证只是对事实的认定,并非对事实的法律效力作出认定。因此A选项不正确。后乙公司给甲公司发送《通报》,《通报》的内容明确表明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意思,因此《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甲公司是有权对乙公司的解除提出异议的。C选项错误。乙公司依据约定解除并购协议后,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约定支付违约金,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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