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

题目:胡某有一子甲,30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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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套与存款若干,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屋归其子乙,存款赠与其侄丙。直至遗产分割时,乙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对本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 C、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接受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放弃遗赠


  • [单选题]继承法是根据()制定的。
  • 宪法


  • [单选题]遗产在分割前,可由一个或数个继承人使用,遗产的增殖和收益,除继承人有特别约定外,属于()。
  • 遗产的范围


  • [多选题]继承法规定: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配偶

    子女

    父母

    对公婆和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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