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题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而透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
解析: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ABCD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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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法的历史发展的说法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英国法学家梅因认为法的发展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解析:考查法的演进与发展。选项A的错误之处在于,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原始社会中由于国家不存在,所以也不存在法。选项B的错误之处在于,这是美国法学家诺尼特和塞尔兹尼克的观点。选项C的错误之处在于,这是德国法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观点。而选项D中的说法则是正确的,这正是英国法学家梅因的观点。
[单选题]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于《公司法解释(二)》的灵活运用能力。《公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由此可知,只有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之后,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本题中,张某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不能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A选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由此可知,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B选项正确。《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由此可知,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可以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被列为共同被告。本题中,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不能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C选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本题中,D选项说法错误。
[多选题]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解析: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公开要求,主要指行政机关的管理过程要公开,所生成的信息除法定不公开外均要公开;二是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三是回避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或履行职责过程中,与管理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根据上述分析,可见选项AD的说法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而选项BD的说法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