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B、张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张某可以补充申报,但是,已进行的分配,不得对其补充分配
题目: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张某作为债权人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得及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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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以表决方式判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决议的法定条件是()
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草案的通过。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对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多选题]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解析: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未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时,四个表决组均已通过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解析: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申报情形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A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其还债率为30%。A企业为B企业向工商银行的贷款提供了100万元的一般保证。如果B企业也破产,并且其还债率为20%的话,工商银行可在A企业的破产程序中就该100万元的保证得到24万元的清偿
A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其对其他企业享有的未到期债权为债务人财产;债权人可以对A享有的未到期债权申报债权
A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该企业职工对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所享有的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数人进入破产程序的,该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对于选项A,A企业破产清偿率为30%,工商银行参加其破产程序清偿时应先提存30万元,而在B企业破产清偿之后工商银行可以获得20万元,实际A企业作为一般保证人只就剩余的8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为24万元(80×30%)。
[多选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破产企业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破产企业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解析:本题考核别除权的规定。所谓别除权,是指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1)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因担保物不属于破产企业所有,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不享有别除权。(2)别除权涉及财产担保,保证担保则不属于别除权的范围。(3)破产宣告前,破产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享有对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单选题]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的债权人
解析:选项B: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的下列费用或债务,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