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题目:一般认为,法律产生的主要标志包括下列哪些选项?()

解析:考查法律产生的主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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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为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改革试点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为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

  • 解析: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因此D项错误。

  • [多选题]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参见《刑法》第238条对非法拘禁罪之规定、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的规定以及第292条对聚众斗殴罪的规定。

  • [多选题]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哪些罪名可以判处死刑?()
  • 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

    军人叛逃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投降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 解析:本题考查军人违反职责罪中死刑罪名。参见《刑法》第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相应的法条。

  • [多选题]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 [多选题]当事人的下列诉讼行为中符合处分原则的有:()
  • 张某准备将损害其住所的社会青年梁某起诉至法院,后张某因担心请求全额赔偿诉讼成本过高,遂仅按照其实际损失额的一半起诉至法院

    某演员以作家程某新著损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并赔礼道歉。后经媒体曝光后,该演员又主动将赔偿额降至1元

    甲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万元,乙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也同意按照甲公司的请求赔偿6万元

  • 解析:考查处分原则。C项错误,甲公司承认债务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不符合处分原则要求。

  • [多选题]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 解析:本题考查特殊的盗窃形式。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本含义也是秘密窃取,但如果将盗窃限定为秘密窃取,则必然存在处罚上的空隙,造成不公正现象。本案即为这种情况。因此,不应当将盗窃行为限于秘密窃取,应当承认公开窃取行为也构成盗窃罪。例如,行为人进入他人住宅后,明知卧床不起或者胆小的占有者盯着自己,但依然搬走他人的电视机。或者,明知停车场管理者看守着他人的自行车,仍然偷走自行车。此时,行为人既不采取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压制受害者的反抗(受害者也没有反抗),也不怕别人知道自己的盗窃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获得财物的手段仍然是和平的,这种行为仍然是盗窃行为。因此,刑法理论就必须面对现实,承认公开窃取行为也构成盗窃罪。根据上述分析,本题的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 [多选题]甲乙两国因历史问题常年纠纷不断,甲国籍渔船在乙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作业时,乙国海上执法船赶来制止,并将甲国籍渔船带回乙国港口。该事件成为导火索引发两国冷战,丙国出面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方案。但甲国表示反对。由于冷战再起,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根据《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属于调停

    乙国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构成国际法上的反报行为

  • 解析:本题考查专属经济区和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A选项错误,依《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对在专属经济区内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如有关国家间无相反的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其他方式的体罚。B选项错误,依公约,未经沿海国批准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所进行的捕鱼行为是非法行为,乙国有权对其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C选项正确,调停是以中间人的身份推动和协助争端当事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包括提出建议作为争端当事国进行谈判的基础,而且直接参加争端当事国之间的谈判,以促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妥协。调停方提出的建议对争端方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能强迫当事方接受。D选项正确,乙国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构成国际法上的反报行为。反报行为本身也不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不承担国家责任。

  • [单选题]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2013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1年2月,乙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零部件后,立即组织生产并于次月起持续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组装汽车。2012年10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销售行为。2015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 解析:依《专利法》第68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所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届满,故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依此,A选项错误。依《专利法》第70条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构成侵权,但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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