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本案例是关于遗嘱和财产传承的案例。某公司职工张杰,其父母健康状况良好,都还健在。张先生还有个弟弟,名字叫张良,和他的父母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张杰与另一单位的职工王华结婚,2003年,张杰在一次出差办公时,不幸出车祸身亡,而妻子王华当时已经怀孕6个月。下面是张杰的家庭财产状况,经审查,张杰的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30万元,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的市场价格为70万元(此房子为张杰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在结婚前开始按揭,购买时房子的市场价格为50万元,张杰自己出的首付,为30万元,2002年底张杰和王华夫妻二人才将所有房款交完,包括本金20万元和利息及其他费用6万元,并拿到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的登记人姓名为张杰),另外,张杰还有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以及家用电器等其他家用财产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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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哪一项属于夫妻的个人债务()。
一方实施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
[单选题]王先生父母已经双亡,某年他与张女士结婚,一年后,他们的儿子小王出生。婚后夫妻俩常常为了一些琐碎的事进行争吵,以致感情不和,二人从此分居生活,分居期间王先生用家里的夫妻俩共同的储蓄买了两辆农用机器进行耕地。又过了一年,王先生放弃了在家的耕地,外出打工,并与同一县城的一同外出打工的刘女士相好。二人在打工的地点私下举行了婚礼,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王先生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第二年不幸死亡。临终前口头遗嘱将原有的两辆农用机器归刘女士继承,订遗嘱时仅有两名老乡在场。
[多选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但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财产范围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约定的财产权利归属为各自所有
债务的性质为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即在第三人与夫妻其中一方发生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以其一方的财产清偿
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但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财产范围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2)约定的财产权利归属为各自所有。(3)债务的性质为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4)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即在第三人与夫妻其中一方发生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以其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
[多选题]下列哪几项属于夫妻的个人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一方实施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
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