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题目: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丙、丁损失应由()。
解析:本题考查动物致损侵权责任的承担与紧急避险损失的承担。这是一道要求判断因一行为引起连番后果的责任归属的复合题,有一定的难度,其解题关键在于准确分析各种法律关系。丙的损失属动物致损,应由过错人甲承担,丁的损失是由丙的紧急避险行为引起的,亦应由甲承担,因为该险情是由甲招致的。其法条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对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行为人享有决定权
解析:无权代理,是指不具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会产生有关当事人对无权代理的处置权利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本人的拒绝权和追认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合伙组织,推举甲为合伙负责人,负责管理合伙组织日常事务,一日,甲代表合伙组织签订了一商业合同,导致合伙组织亏损十几万元,关于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由甲承担主要责任,乙、丙、丁三人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单选题]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利益的,应当()。
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
解析:《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单选题]负有连带义务并履行了义务的债务人()。
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