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伪造是模仿真实的货币,即存在与所造的假币相对应的真货币;变造则是对真正货币本身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其面值、含量的行为 将报纸或者书籍等剪下来的假币卖给他人的,成立诈骗罪,而非出售假币罪
题目:关于货币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参见《刑法》第170~1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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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非法出版物问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出版淫秽物品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解析:参见有关非法出版物的司法解释
[单选题]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拿石块将黄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正当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动物侵袭通常属于危险的范畴,但是被人利用具有不法侵害(工具)的性质,利用人属于不法侵害,故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处置。
[多选题]关于吸收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
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
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属于吸收犯
[单选题]陈某留学日本,日本的淫秽产业让陈某染上恶习,不能自拔。回国时,带上自己最喜爱的性爱录像(十几张)过关回国,在中途被海关截留。对陈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不构成犯罪
解析:没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数额也未到普通走私标准。
[多选题]投保人甲勾结鉴定人乙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捏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发生原因,从而获得了巨额保险金。对于甲与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与乙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乙的行为不构成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和共犯。参见《刑法》第198条的规定。
[多选题]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仙桃市某有限公司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上海市某信托投资公司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习某等人采取投资入股的名义,向公众吸收存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给付报酬,习某的这种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某民间环保公益组织以植树造林为名,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数量巨大的资金,该单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认定。理解《刑法》第176条"非法"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含义。
[多选题]本章犯罪主体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逃汇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
一般员工不能成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广告主、广告经验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也可以构成虚假广告罪
解析:参见《刑法》第223条、第190条、第169条之一和第222条的规定。
[多选题]甲给丈夫乙购买了以自己为受益人的巨额人身意外伤害险,听说骑摩托车容易出事,又在丈夫生日时送给乙一辆马力强大的摩托车,希望乙在开摩托车时出意外。后来,乙果真在开摩托车时出事故。甲根据保险条款中包括驾驶摩托车意外的情形,获得了巨额赔付。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甲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
甲没有保险诈骗的行为
假如甲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隐瞒了乙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并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隐瞒乙死于驾驶摩托车事故的真相,甲构成保险诈骗罪,并且应当以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赔着手
解析:本题考查因果关系。甲的主观愿望不科学,在该主观愿望支配下的后续行为也不具有刑法规范意义的因果关系,甲的行为无罪。
[多选题]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罪,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单位犯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目的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营利的目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明知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
解析:本题考查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法条熟悉程度。D项参见《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C项参见《刑法》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B项参见《刑法》第22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A项参见《刑法》第220条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所以,AC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