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
正确答案 :D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适用范围上的何种原则?
正确答案 :D
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
[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多选题]我国运用证据实事求是的指导原则,可以归纳为()。
正确答案 :ABCD
A、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严禁刑讯逼供
C、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D、忠于事实真相
[多选题]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
正确答案 :ABCD
A、便于及时处理案件
B、保证办案质量
C、平衡公、检、法机关的工作量
D、原则性与灵性相结合
[单选题]2013年夏,某国公民甲到我国旅行,因生意纠纷与我国公民乙发生争执,甲顺手拿起身边的烟灰缸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乙头部顿时鲜血直流,之后甲又对乙拳打脚踢,乙经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乙受到的伤害为重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对甲行使了刑事管辖权。我国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可归属于下列哪一管辖原则?()
正确答案 :A
属地管辖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管辖原则的理解。我国之所以对外国公民甲行使刑事管辖权,是因为案件发生在我国领土上,这归属于属地管辖原则,不能归属于属人管辖原则或者普遍管辖原则。不存在排他管辖原则。
[多选题]某外国公民甲男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与我国公民乙女结婚,而甲男在其本国已经有配偶。下列选项中,对甲男在我国境内犯重婚罪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D
适用甲男所属国的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直接驱逐出境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多选题]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下列属于关于公共财产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某国有公司的财产
某村集体企业的财产
"中国红十字会"所管理的社会捐助资金
在邮递过程中的信件
解析:《刑法》第91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①国有财产;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③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以公共财产论"有两重含义:一是该财产的所有权性质被视为公共财产,因此可能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的犯罪对象;二是财产所有人对该财产的侵犯也能构成对公共财产权利的犯罪。A选项某国有公司的财产符合第1款第1项"国有财产"的规定;B选项某村集体企业的财产符合"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规定;C选项"中国红十字会"所管理的社会捐助资金符合第1款第3项和第2款的规定;D选项在邮递过程中的信件符合第2款的规定,属于在国有企业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所以,A、B、C、D项都选。
[单选题]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正确答案 :
[单选题]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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