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按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题目: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法律规定:(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所以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才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多选题]赠与合同履行后,受赠人有特定忘恩行为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忘恩行为的有()。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亲属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业务而不履行
解析:法定撤销是指受赠人有下列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无论何种情况(包括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均可撤销。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保全中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两者均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
两者的诉讼当事人相同,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
代位权与撤销权诉讼,均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1)选项A:代位权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但是撤销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2)选项B: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3)选项C: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中,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代位权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的被告是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