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辖,法律或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题目: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管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下列哪一项规定是正确的?()
解析:【考点】突发事件的管辖突发事件以发生地县级政府管辖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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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国家行政机关
解析:【考点】行政监察的对象《行政监察法》第二条
[单选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涂改了检疫证明的数量和日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被涂改的检疫证明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
物证
解析:【考点】证据的分类参见《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题中,被涂改的检疫证明不是以涂改后的思想内容来作为证据,而是以涂改的印迹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的,因此属于物证而非书证。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是()。
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解析:【考点】突发事件应对的工作原则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单选题]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乘机把甲打昏在地,随后又把甲杀死。乙的行为()
前面是正当防卫,后面是故意杀人
解析:【考点】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乙夺下甲的刀,将其打晕是正当防卫。甲晕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乙杀了甲,属于故意杀人。故答案为D。
[单选题]甲在某区经营熟食已经有一段时间,因为熟食所做味道独特,食客很多。但区卫生局接到举报称所制的熟食中加入了“鸦片”,因此决定对甲展开调查。甲得知后,欲起诉卫生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卫生局要调查甲的决定行为是尚未成熟的行为,未对甲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是不可诉的,由其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未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中卫生局的调查行为是作出决定的先行行为,未对甲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甲不能就此调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单选题]下面不属于刑事证据的是()。
侦查工作日志
解析:【考点】刑事证据的分类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答案为D。
[单选题]监察机关依法对()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国家行政机关
解析:【考点】监察的对象参见《行政监察法》第二条
[单选题]董某系甲市某国有饭店的经理,他与当地派出所民警白某关系甚好。董某向白某透露,饭店想提供色情服务,希望派出所能高抬贵手。白某暗示董某,派出所不会难为他们的。董某遂将单位的两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送给派出所。二单位相安无事。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董某的单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解析:【考点】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B错误。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行贿方董某的目的是为国有饭店谋取利益,而非本人;受贿方白某也是代表派出所将两辆轿车收下,而非占为已有,不属于个人犯罪,因此,应是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受贿罪。故答案为D。
[单选题]拘传是依法对()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解析:【考点】拘传的对象。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故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