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乙公司
题目:甲、乙二公司约定,甲将10台电脑卖给乙,乙收到电脑后1个月内付款。不料电脑在铁路运输途中因泥石流毁损,则该毁损的风险应由()承担。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货交承运人视为交付,该毁损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此取得的财产()。
收归国家所有
[单选题]甲公司于2010年5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买电脑的要约,该要约于5月4日到达乙公司,后甲公司由于业务转变,决定放弃购买电脑的计划,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4日生效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约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即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4日生效;要约在生效后可以撤销,但对规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不得撤销的要约,以及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情形中,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
[单选题]甲为一房地产开发商,从市政府处获得一块地皮,准备开发商品房出售。甲于是找到乙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乙将房屋的主体部分留给自己施工,将广场及停车场的建设工作又分包给丙、丁、戊来完成。后来停车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开发商的损失,该损失应该由()。
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双方当事人都享有随时解除合同权利的合同类型是()。
委托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B项,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对合同的随时解除权,但承揽人不享有随时解除权;C项,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有随时解除权,但承运人不能任意解除合同;D项,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不享有随时解除权。
[单选题]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担。
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