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题目: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31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而本题中,陈某提出已经归还借款,意味着债务已经消灭,因此陈某的主张构成异议,故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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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和开庭前准备工作,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院内设立的少年法庭进行审理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并经过必要培训的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退休人员担任
开庭审理前,法庭可以安排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被告人会见
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审判程序及诉讼权利、义务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459~495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的特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院内设立的少年法庭进行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并经过必要培训的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退休人员担任。开庭前准备工作的特点: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并告知审判的程序及诉讼权利、义务。开庭前和休庭时,法庭根据情况,可以安排法定代理人或者《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成年近亲属等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会见等。据此,答案为ABCD。
[多选题]因为方某不履行与甲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甲银行于2012年1月向H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H市法院冻结方某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查封其居住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扣押其所有的帕萨特轿车一辆。被执行人除上述财产外,已无财产可供执行。H市法院裁定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委托拍卖后,拍卖机构于2012年6月6日发布了拍卖公告。公告后,乙公司持A市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7月3日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裁决书(裁决方某偿还乙公司货款13万元),于2012年7月8日向H市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丙信用社也向H市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称方某的轿车已经因借款抵押给丙信用社,并在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丙信用社因对轿车享有担保物权,对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乙公司可以参与分配
丙信用社对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后,甲银行、乙公司,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平均分配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508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单选题]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
解析:B、D项考查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基本社会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基本社会生活保障及社会秩序维护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社会制度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制度、社会人才培养制度、计划生育制度和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制度。因此,社会人才培养制度属于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故B选项正确,当选。D项,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不仅规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还具体规定了对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宪法》第14条第4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该条款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的规定。根据此条款,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应同我国经济水平相适应,而不要求同我国政治、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C项考查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差别对待,国家应给予同等保护。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有:(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国家对公民的法律权利平等地保护;三是不允许任何公民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禁止差别对待。这是指公民的社会身份、职业等原因不应成为不平等待遇的理由。(3)允许合理差别。平等并不禁止一切差别,而只要求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合理的差别更能体现实质上的平等。本题中,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体现了平等原则中的允许合理差别,是对平等原则的遵守,而非是突破。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A项考查基本文化制度。根据我国宪法,基本文化制度包括教育事业、科学事业、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内容。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属于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而非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