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行政法规由国家总理签署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题目: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选项A错,法律的签署公布权应归国家主席享有。D选项错误,《立法法》第7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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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在行走时突然听到有人惊呼"杀人了,快跑",甲来不及细想,慌忙跑向路旁胡同,不料撞倒一个轮椅上的老人,造成老人腿部骨折。后发现只是小孩子在做游戏时喊叫。则甲的行为应定性为:()
假想避险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甲并未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善意地误以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施了所谓紧急避险,属于假想避险。
[多选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时,该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以及上诉问题。《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据此,A排除,C当选。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B亦当选,D与之冲突,不符合第314条的规定,不选。
[多选题]下列事项中,不应适用裁定的是:
某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
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告人胡某无罪
某法院合议庭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简某实施罚款处理
解析:一般来讲,判决只适用于就案件的实体性问题所作的决定,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事项。裁定是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决定,决定仅适用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且立即生效,不得上诉或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解释》的规定,D选项应当适用裁定;A选项应当适用决定,B选项应当适用判决;C选项也应当适用决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多选题]2009年4月,乔某因为严重肠炎到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顺利,伤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却时常感觉到腹内疼痛。2010年7月,经另外一家医院诊治,其腹腔内尚留有手术用的纱布。乔某认为,从2009年4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医院进行过手术,所以这块手术纱布肯定是省人民医院留下的,于是要求医院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而医院拒绝赔偿并坚持认为手术是正常的,但拒不提供病历和手术器械清单。乔某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请问:根据我国法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医院和乔某的证明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单选题]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解析:考查申请公示催告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A正确。
[单选题]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请回答第(1)~(5)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丙公司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因此,王某的用人单位是丙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是玫园公司,C选项正确。
[单选题]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解析:《民诉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因此,以书面形式提交上诉状是上诉行为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结合本题,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王某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未提交上诉状,视为未提出上诉,故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