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题目: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本题中,授权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相当于一般委托代理,签收诉讼文书不属于需要特别授权的行为,因此由律师代为签收的行为有效。而放弃诉讼请求属于需要特别授权的行为,所以本案中律师无权代为放弃诉求,B正确,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郭某即使已经委托律师,但没有特殊情况,仍然要出庭,A错误。《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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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住甲,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甲乘机离去。关于甲伤害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解析:甲在盗窃结束,离开现场1公里后才遇到乙,所以甲不构成转化型抢劫。转化型抢劫必须发生在盗窃行为刚刚结束,尚未离开现场即被人追捕时。故选项A错误。乙拽住甲是为了进行敲诈勒索,所以甲为了脱身而殴打他是正当防卫。所以选项B、D错误,选项C正确。
[多选题]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要接受纪律处分的行为?()
乙法官拒不承担赡养80岁母亲的义务
丙法官等四人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内打扑克并设置"彩头"
丁法官为得儿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
解析:法官违反公务车管理使用规定,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A项中甲法官仅致使汽车损坏,所以不选。法官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B项符合此项规定,应该选择。法官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所以C项应该选。法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D项也应该选择。
[多选题]廖某在监狱服刑,因监狱管理人员放纵被同室服刑人员殴打,致一条腿伤残。廖某经6个月治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
医疗费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残疾赔偿金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本题中,廖某因监狱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伤残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具体的赔偿范围应当参照该条第2项: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故A、B、C选项均正确。
[单选题]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解析:本题考查具有违法阻却事由的行为能否成为产生作为义务的先前行为。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或正当化事由)的行为能否成为产生作为义务的先前行为……需要分清不同情形处理:其一,如果正当防卫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过当时,正当防卫人并无救助义务。其二,如果正当防卫致人伤害,并未过当,而且该伤害不可能导致死亡,亦即没有过当的危险,正当防卫人也没有救助义务。其三,如果正当防卫造成了伤害(该伤害本身不过当),具有死亡的紧迫危险,发生死亡结果就会过当,那么,应当肯定正当防卫人具有救助义务。就正当防卫而言,在防卫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而防卫人却既不报警也不将不法侵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导致流血过多而死亡时,应当承认先前的作为与后来的不作为共同导致了防卫过当(参见张明楷《不作为犯中的先前行为》)。根据前述分析,甲的不救助行为不能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选项A错误。同理,甲的不救助行为也不能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选项B错误,甲前面的不过当的防卫行为和后来的不作为共同导致了防卫过当。选项D错误,选项C正确,当选。
[多选题]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
解析:严格公正司法要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本题中,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按照有关理念和法律规定,该法院的做法没有问题,村民乙的说法不能成立。据此,A项、D项错误。司法民主要求司法公开,但并非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注意A项中"所有"、"均"的表述。而D项"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的错误为没有"司法体制民主"这一说法,纯属干扰项。
[单选题]某市为了杜绝城市小广告,加大查处力度。一日,徐某正在往墙上张贴广告时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当即对他予以批评,并处以400元罚款。徐某认为:区区一个派出所无权罚款,于是拒不缴纳罚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徐某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派出所有权处罚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由此可见,派出所作出400元罚款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徐某拒缴的行为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