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试产期间,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在市医院投入临床使用。四机关遂对该公司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库存药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环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本案行政主体或被告应当是谁?()
正确答案 :C
应当是卫生局等四机关,因为是共同行为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
[单选题]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甲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乙公司(国有企业)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将甲与乙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谁无权提出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D
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7条的规定,甲公司作为非国有企业,企业本身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而乙公司为国有企业,只有企业本身可以提起诉讼。
[多选题]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字号的,以该字号为原告;没有字号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