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法院如果认为对刘某的行政处罚过重,显失公平,有权据此作出变更判决,直接判决将行政拘留时间减为1天
题目:某县公安局认为刘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某女士,情节严重,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对其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刘某又不服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的裁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本题中应以复议机关市公安局为被告,故A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即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选项B没有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为错误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四)项规定,法院有权变更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故选项C正确。同时根据同条第(二)项的规定,法院对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判决撤销,选项D不对。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解析:【考点】犯罪的概念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
[单选题]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制度。
交流
解析:【考点】监察人员的交流制度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交流是针对派出的监察人员所采取的制度,故而选B
[多选题]依法治国是依照法律规范治理国家的原则和方法。依法治国首先要加强立法,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下列关于依法治国与立法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
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动力和源泉
解析:【考点】依法治国与立法依法治国与立法之间的关系是: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动力和源泉。
[单选题]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金融机构
解析:【考点】冻结《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单选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
信仰
解析:【考点】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多选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
奢靡之风
解析:【考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见《决定》第七部分第二点,“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多选题]下列属于授予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的是:()
律师许可证
汽车驾驶证
解析:【考点】法律资格许可营业许可证和汽车驾驶证属于一般许可证,不存在开业许可证的说法。注册会计师、律师、职业医师都是国家授予的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证,使行政相对人获得正当性和可接受性。
[单选题]甲向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甲的汽车被乙撞坏,花去修理费6000元。甲向乙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甲免除乙修理费1000元,乙将为甲提供5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5000元由甲向大地保险公司索赔。后甲请求大地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6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5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乙求偿
解析:【考点】代位求偿权选项A错误。《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若保险公司向甲支付了保险金的,是可以向乙进行追偿的。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甲放弃了对第三者乙的部分赔偿请求权,那么保险人对放弃部分不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而非对全部保险金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仅应承担5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乙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