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公司没有保证金的情况下,允许期货公司开仓交易 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公司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期货公司继续持仓 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 期货公司在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
题目:下列情形属于透支交易的是()。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公司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期货公司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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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期货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说法,正确的是()。
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承担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除客户认可的以外,交易的后果由期货公司承担,并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一)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承担,少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补足或者赔偿直接损失;(二)交易价格超出客户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结果由期货公司承担。
[单选题]甲在A期货公司开户交易,但在开户时未对交易结算结果的通知方式进行约定,A期货公司也未予以提醒。某日甲的账户亏损300万元,甲以期货公司未通知交易结算结果为由,要求期货公司承担赔偿损失。关于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期货公司与甲对交易结算结果的通知方式未作约定,对甲因继续持仓而造成扩大的损失,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与客户对交易结算结果的通知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期货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发出上述通知的,对客户因继续持仓而造成扩大的损失,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