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律师的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的证明
题目: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88条的规定,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因此,选项B、C与D符合本题要求,而选项A不符合本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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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某是某一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被法院聘请担任了该案件的鉴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却对张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张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该人民法院院长
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刑诉解释》第33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本案中,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提出回避申请的,所以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
[多选题]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成立累犯?()
甲是台湾居民,1992年8月因间谍罪被我国大陆判处4年有期徒刑,2014年5月22日又因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在大陆被逮捕
1998年,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13年6月2日又因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刑事拘留一
1999年2月,丙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8年1月又因分裂国家罪被判剥夺政治权利5年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特别累犯和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D项丁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属于刑罚不再执行,因此和后罪不能成立累犯。
[多选题]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
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安排,主要规定在《行政许可法》第48条之中。根据第48条规定,选项AC的说法正确易于判断。选项B涉及听证是否公开问题,《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项规定"听证应当公开举行",而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因此,结合这两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结论是,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许可的听证均应公开进行。对此,行政机关没有裁量权。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D的说法与《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5)项规定仅有一字之差,一些考生认为说法错误。然而,《行政许可法》未对"听证参加人"与"听证参与人"作出此严格区分,简单套用诉讼法上的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分并不恰当。
[多选题]下列投保无效的是:
张某为自己的婚姻关系投保
陈某为自己可能购买的房屋投保
王某为自己儿子考上北京大学投保
孙某自行为朋友赵某的健康投保
解析:保险利益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A选项中婚姻关系不是经济利益,所以不能投保;B选项中可能购买的房屋不是可以确定的利益;C选项中高考成功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以ABC选项均正确。D选项中孙某与朋友之间没有保险利益,所以D选项正确。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申请对甲企业进行了破产宣告,并指定李律师为其管理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李律师制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李律师执行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5条和第116条的规定可知A,选项是对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7条的规定可知,B选项中李律师依法律规定的提存的分配额返还给甲企业是不对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C选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118条的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选项也不对,因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9条的规定可知,对于D选项的情形,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多选题]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国际组织。根据联合国宪章,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联合国大会虽然不是联合国的立法机构,但根据宪章的规定,其通过的某些决议对于会员国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
安理会在对秘书长人选的推荐进行表决时,适用"大国一致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际组织。A错,根据《联合国宪章》,大会对于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于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B对。C错,对于非程序性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适用"大国一致原则"。D对,安理会在向大会推荐秘书长人选时,适用非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
[多选题]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条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4)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通过这两个规定可以发现,A项属于"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情形,故A项正确。C项中审判长丙尽管与当事人黄某有其他利害关系,但是没有达到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度,故C项不正确。B项中"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属于法定回避理由,乙应当回避,但是其没有回避,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所以,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故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规定,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故D项不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两项。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监督的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
解析:考查法律监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对法律实施所进行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因此选项A是正确答案。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检察院所进行的监督都属于国家监督,因此选项B、C、D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