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德国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中国是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王某和李某在事发后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我国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法或中国法
题目:我国某公民王某与李某在德国自驾游期间相撞,因车速不是很快,所以当时未见异常,双方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去。一周后,王某回到国内,因突然昏厥被送进医院,诊断为车祸引起的脑震荡。王某向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A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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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悬挂甲国国旗的商船“伽利略”号,船东为希腊籍公民,在我国上海港停靠期间,因拖欠船员工资被两名印尼籍船员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船,并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上海海事法院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何国法?()
中国法
[单选题]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巴拿马法律
[多选题]中国公民甲在日本将韩国公民乙撞伤。乙在中国法院起诉,依据我国国际私法规则,本案应适用的法律为()。
中国法
日本法
[多选题]甲国公民约翰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约翰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约翰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乙国法
依照乙国法约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民事权利能力。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约翰的经常居所地为乙国,其民事权利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因此,A对,B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因此,约翰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若依照乙国法,约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故C错,D对。因此,正确答案为AD。
[多选题]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该法在父母子女关系上倾向于适用保护弱者权益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父母子女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与夫妻关系不同,父母子女的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没有意思自治的,A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父母子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了适用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C正确。第25条规定的有条件选择,第一个选择适用就是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