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国际习惯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行为规则 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可见诸于国家的对外文件、国内外司法判决、国际组织的决议等

题目:下列关于国际习惯的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导论--国际法渊源。国际习惯是指在国际交往中由各国前后一致地不断重复所形成,并被广泛接受为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或制度。A错误,B正确。证明一项国际习惯是否确立和存在,必须提出相关的证据,主要从三个方面:国家间的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包括决议、判决等;国家的国内立法、司法、行政实践和有关文件。C正确。国际习惯和惯例的关系:广义的惯例包括有约束力的习惯和没有一般法律拘束力的一般通例;狭义的惯例,一种是与习惯同义,指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和制度,另一种则相反,专指没有法律拘束力的一般实践或通例。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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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甲、乙两国2010年建立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12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关于两国的上述做法,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乙国的行为不应承担国家责任

    乙国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中的反报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强制方式。就乙国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而言,构成国际法上的反报行为。反报行为本身也不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不承担国家责任,A对。在国际实践中,单纯的降级或断交常常被认为是两国进行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一般不带来法律义务的违背。因此,甲国的行为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姿态,但不是国际法上的违法行为,B错。甲国使馆的财产为外交财产。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规定的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这项特权即使两国断交、使馆馆长长期或暂时撤退、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例外,C错。D对,本题的情况属于反报。

  • [单选题]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 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 解析:本题涉及侵犯商标独占使用权的问题。本题中,甲厂通过合同方式取得了乙厂注册商标在某省的独占使用权,独占使用权具有绝对权的性质,丙、丁厂的违法行为给甲厂的独占使用权造成了损害,二者的行为均构成侵犯甲厂独占使用权的侵权行为,甲厂有权请求丙、丁厂承担侵权责任,故B、C选项不符合题意。因丙、丁厂对甲厂的独占使用权的侵害具有共同过错,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依《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厂与乙厂签订商标专用权独占许可合同,之所以甲厂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是因为丙、丁厂的侵权行为所致,而非乙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所致,故甲厂无权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多选题]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解析: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可知,叶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赵某作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在沈某装修施工时的噪声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据此,选项A正确。其次,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可知,赵某受到噪音污染时,有权要求加害人沈某排除妨碍。据此,选项B正确。再次,根据《时效规定》第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可知,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而排除妨碍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是在物权人的支配权受到他人侵害时,为恢复权利人对客体的圆满支配状态而行使的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最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可知,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仅适用于对他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本题中,因沈某的噪音污染仅造成赵某失眠,不属于严重的精神损害,故赵某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选项D错误。

  • [单选题]甲、乙是夫妻,关于甲、乙的夫妻财产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夫妻甲、乙离婚5年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第2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选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若无明确约定,应认定为甲个人财产。故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错误。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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