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且交货日期已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五期交付货款,在交清货款之前机器设备所有权保留。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正确答案 :D
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
解析:本题涉及债权代位权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所有权和财物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本题中,丙公司所负债务为财物债务,乙公司不得代位,故A选项错误。乙公司并非甲公司的代理人,故B选项错误。根据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机器设备,但对丁公司主张返还所有物不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乙公司无权代位行使,故C选项错误。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到期货款,该债务可以代位,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D。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正确答案 :B
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解析: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4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开始计算时效是指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A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3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主债权的范围为限,即凡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保证人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凡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保证人都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逾期而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都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
[单选题]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本题涉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依法律规定,下列不得为保证人的选项有哪些?()
正确答案 :AC
某市第三十九中学
某公司财务部
解析:本题涉及保证人资格问题。依《担保法》第7、9、10条规定,具有代偿债务能力的公民,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作为保证人,但学校和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C。
[多选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5月30日向乙预付定金20万元。5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 :ABCD
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
请求解除买卖合同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
解析:本题涉及定金的相关问题。定金是属于从合同而非主合同的条款或内容,因此甲签订定金合同以后不支付定金的行为,不构成买卖合同的违约行为,同时由于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在定金交付之前,定金合同并未生效,也不构成定金合同的违约行为。因此,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也无权请求甲支付定金及其逾期利息。由于甲、乙双方未约定定金属于解约定金,故甲不支付定金,乙无权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对于甲不支付定金的行为,乙可依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多选题]乙向甲借款8万元,丙又欠乙款项8万元,经过协商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甲、乙、丙相互关系及性质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D
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如果乙、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如果甲、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解析:本题涉及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理解问题。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法律事实。在债权让与中,债权人负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债务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由第三人承受的协议,该协议必须得到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本题A选项中,甲对乙享有债权,乙对丙享有债权,现甲、乙达成协议,并通知丙,表明乙将其对丙的债权让与甲,故为债权转移,A选项正确。本题B选项中,乙为丙的债权人,乙将其对甲的债务转由丙承担,在得到甲的同意的情况下,该债务承担协议有效,故B选项正确。本题C选项中,乙为丙的债权人,甲与丙达成协议,甲代替丙承担对乙的债务,在得到乙同意的情况下,该债务由甲承担,符合债务承担的特点,故C选项正确。综上所述,D选项亦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